“我把虹放在雲彩中,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。
 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,必有虹現在雲彩中。”

                  ──舊約創世記9章13-14節
 
 
 
2008年10月16日下午四時穿越信義誠品旗艦大樓前斑馬線時發現了這道彩虹。

我站在馬路中央,高舉右手指著虹───那恰恰是暫停紅燈的車輛們視線的正後方
───我大喊:「看,彩虹!」頭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們完全聽不見我的呼喊,
他們的耳朵被混雜的車聲佔滿,他們的眼睛看著與彩虹相反的方向,他們正為生活
努力打拼,趕赴一個新的目的。
 
我的聲音淹沒在厚重的安全帽與引擎喧囂中.....。
 
我確定他們聽不見我。而我卻像孩子那般興奮拿出隨身相機追逐虹,
從右翼到左翼,在斜風細雨中急急按下快門。儘管虹的中段部分被高聳建築阻擋,
儘管我看不見虹的全貌,儘管我的不防水相機正被綿密的雨水打溼。我面對虹,
背後是下午四點的秋老虎,這光耀著地上一切活物的烈陽,也正光耀著天上
堆積厚重的雲。我突然想起昨夜剛剛讀過的舊約聖經創世記9章8-17節,
上帝以虹立約,不再毀滅地上活物───
 
  8.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:
  9. 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,
 10. 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─就是飛鳥、牲畜、走獸,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─立約。
 11. 我與你們立約,凡有血肉的,不再被洪水滅絕,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。
 12. 神說: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。
 13.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,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。
 14. 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,必有虹現在雲彩中,
 15. 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,水就再不氾濫、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。
 16. 虹必現在雲彩中,我看見,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。
 17. 神對挪亞說: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。
 
 
 

 
 
我相信這是隱喻。也是事實。
凡躲過洪水、從挪亞方舟裡出來的、有血有肉之活物,神與他立約,不再將他毀滅。
 
2008.10.16
-shot by 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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